公寓制度

当前位置: 首 页>>学生社区>>公寓制度>>正文
潍坊职业学院学生公寓卫生与纪律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办法
2020-05-13 09:26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和人际交往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培养和提升学生素质的重要阵地。为发挥好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进一步促进广大同学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增强他们乐于公寓生活、积极参与公寓活动和维护公寓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生处决定进一步规范学生公寓卫生、纪律与安全的检查标准要求。 

学生公寓卫生、纪律与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应坚持的原则:严肃纪律法规制度与倡导文明活泼相结合,培养集体观念与尊重学生个性相结合,关心指导帮助与学生积极参与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大力弘扬先进与适度惩戒落后相结合。 

检查时注意的方法:看室内整齐、干净、清新、高雅、美观总体效果;以培养学生勤劳、爱整洁、守纪律、讲安全好习惯为本,检查严肃但不较真;以多指导说明纠正、少处罚为基本方法;要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及时处理和总结;要纳入对班级对学生的综合评价等。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结合以下各项具体标准要求,自定具体的检查措施,确保学生宿舍卫生好、纪律好、安全好。 

卫生工作部分 

一、宿舍内卫生 

(一)标准要求:室内总体效果上看整齐、干净、清新、高雅、美观。 

1.门、窗、灯具洁净,无污渍、无乱贴; 

2.地面及时清扫干净,无垃圾、无烟头; 

3.墙面无污渍、无乱贴、无乱画(划)、无砸钉子乱挂,墙壁文化美观健康; 

4.厕所间、洗漱间无垃圾、无烟头,便池冲刷干净;衣物等生活用品摆放挂置整齐;卫生工具放置整齐; 

5.桌面及桌洞学习用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有序,无垃圾; 

6.床上被子、衣服、叠放整齐干净;玩具、观赏物、书籍摆放整齐;床铺周围无随意挂围帘; 

7.床下鞋子、箱子、脸盆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8.室内衣柜、箱子等生活用具摆放整齐。 

(二)检查办法 

1.学生宿舍卫生检查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公寓中心分别组织检查,采取不定期检查方式; 

2.检查时主要看室内是否清扫、是否有垃圾、是否吸烟,桌子、床铺上、床下、洗漱间等处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是否摆放叠放挂放整齐; 

3.室内生活用品无论数量多少,摆放叠放整齐有序安排合理即符合要求,但不能放宿舍外,以免影响他人和丢失;

4.室内不清扫、垃圾多、吸烟者或者物品随意堆放者每处扣5分,其他小问题,每处扣1分;

5.检查时要记录有关问题,各二级学院、学生公寓中心分别统计与公布,并做好存档。 

(三)奖惩 

1.按照每次检查情况确定宿舍卫生等级,判定标准:95分以上为“优秀”宿舍,85分以上为“良好”宿舍,60分以上为“差”宿舍; 

2.每学期,依据每次检查确定的宿舍等级结果数量,评选“卫生先进宿舍”,作为评选“文明宿舍”的主要成绩之一,并由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分别纳入对各二级学院、各班级工作考核。 

二.公寓楼内楼外公共卫生 

楼内楼外公共卫生包含:楼内走廊、厕所、楼梯、洗刷间、洗澡间、窗台等处,由公寓物业保洁人员负责清扫;楼外道路、人行路、体育器材场、树坑、绿化带、楼内大厅、服务台、大门内外、走廊等处由公寓物业门卫负责; 

(一)标准要求 

1.走廊、楼梯地面坚持每天上午下午清扫和冲拖,无淤泥、污渍、废纸、废物等垃圾; 

2.墙壁、墙裙、顶棚干净,无蜘蛛网、灰土、脚印、污渍等; 

3.洗刷间、厕所每天冲刷干净,地面干净无垃圾,便池无堆积、下水道无堵塞; 

4.服务大厅内外地面和玻璃干净、桌椅、办公用品摆放整齐,门卫值班室地面和门窗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5.卫生工具室内摆放整齐; 

6.大厅外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车整齐摆放在规定位置,不用板子、塑料布等物品随意遮盖。 

(二)检查处理 

1.由公寓管理人员随时或不定期检查。上述项目中,无按时清扫或垃圾杂物不及时清理者,每处扣3分,其他每出现一个问题,每次扣1分,按相关合同规定扣物业服务费; 

2.检查结果做为考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主要依据。 

纪律与安全工作部分 

一、标准与要求 

宿舍内总体上纪律秩序好,安全设施完好,公物维护好。 

1.安全用电,爱护用电器材设施,人离开宿舍断电源,无随意改动用电器材,无私自接电源接电线,无使用违禁电器(如热得快、电热毯、电热锅壶、电吹风、电暖器等); 

2.维护消防安全,杜绝明火,无蜡烛、无酒精灯、无焚烧杂物、无吸烟;无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鞭炮、油漆、汽油、酒精等); 

3.保护生命安全,宿舍内无管制刀具、无弹弓、无弓弩、无仿真枪械、无黄赌毒;维护国家利益,无利用网络等手段危害国家集体他人安全和利益; 

4.遵守归宿纪律,无私自留宿外来人员、无不归宿舍就寝、无异性人员留宿等; 

5.爱护公物,无故意毁坏现象,室内桌凳、床体床板、灯具、风扇、门窗、晒衣架、洗漱用具、便具等设施完好; 

6.创造好的休息环境,无大声吵闹喧哗、无播放音响、无打砸噪音、无打牌、无喝酒、无存放兜售商品等。 

二、检查办法 

1.学生宿舍纪律与安全检查由各二级学院领导教师、学生会干部、宿管人员分别组织检查,采取不定期检查方式; 

2.上述标准要求中,第1、2、3、4项中,每出现1个问题,每次扣5分,问题特别严重的计0分;其他项中,每出现1个问题,每次扣1分。 

三、奖惩 

1.按照每次检查情况确定宿舍纪律与安全评比等级,判定标准:95分以上为“优秀”宿舍,85分以上为“良好”宿舍,60分以上为“差”宿舍; 

2.故意毁坏公物的依据学院规定进行赔偿和进行纪律处分; 

3.出现较大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事件的宿舍不得评为“优秀”; 

4.每学期,依据每次检查确定的宿舍等级结果数量,评选“纪律与安全先进宿舍”,作为评选“文明宿舍”的主要成绩之一,并由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分别纳入对各二级学院、各班级工作考核。 

学生处 

(自2019年11月25日起试行) 

关闭窗口
教师办公系统 院级仪器管理平台 化学学院论文评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