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制度

当前位置: 首 页>>学生社区>>公寓制度>>正文
疫情防控期间公寓管理办法
2020-05-19 09:57  

1.遵照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未接到学校正式开学通知前,除学生公寓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入住公寓。 

2.实行校外物业员工返校返岗的申请报批审核制度。物业员工返校前14天的居住史、可疑接触经历、旅行史和身体状况,以及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接触经历、旅行史和居住史,填报《潍坊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物业员工及其家人身体状况信息表》;经体温检测等规定程序,待确认安全后方可上岗;物业公司负责对物业员工开展疫情防控教育,确保所有员工都能按照防控要求规范操作和提供服务。 

3.实行公寓管理员和物业员工每日晨午检和健康报告制度。公寓管理员每日检测本楼物业员工体温,若员工出现发烧、咳嗽等状况,及时报公寓管理中心,配合学院做好检查、隔离等工作。 

4.做好学生公寓疫情防护工作。公寓管理人员每天组织物业工作人员对学生公寓室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清洁整理;消毒人员对学生宿舍、公寓内扶手、门窗等位置区域进行消毒;公寓楼门厅、洗手间、淋浴间等场所要做好消杀及空气流通。妥善处理使用后的口罩等有害垃圾,放入楼外指定垃圾桶内。 

5.做好公寓楼进出人员管理工作。日常工作人员进入公寓楼(如二级学院管理人员、物业人员、维修人员等)要核查进入人员证件及相关证明,均按要求登记。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 

6.做好学生日常体温检测管理。各二级学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辅导员(班主任)教育教导学生严格执行体温检测管理制度。 

(1)学生进入公寓必须检测体温。要佩戴口罩,有序排队、相互间隔1米,学生在公寓楼门口检测体温,完成后要按照规定路线进入楼内区域。学生平时上课期间回公寓,由公寓管理员负责组织体温检测;学生上午、下午放学及晚自习后回公寓,实行错时、错峰入楼,由公寓楼管理员值班员、物业安全员负责测温;体温检测异常的学生,立即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人,并填写登记表。 

(2)住宿生每日早午晚三次自测体温,通过校园APP报本班主任。住宿学生体温高于37.3℃或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报告辅导员(班主任),辅导员报告所属二级学院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及相关部门,按照学院有关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严禁学生互相串宿舍。 

7.严格检查住宿学生夜间归寝情况,各二级学院要求学生在公寓熄灯前使用“今日校园”APP在宿舍楼内进行归寝打卡。各二级学院及辅导员(班主任)、公寓中心值班人员、宿舍长、学生干部要及时查看各班级各宿舍学生归寝情况,对未按时归寝的学生进行查问处理,确保学生按时归寝。 

8.严格执行学生夜间外出管理制度。住宿学生夜间原则上禁止外出,确有特殊情况外出的,须向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供所在二级学院审批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要明确学生去向、返回时间等;学生返校后及时到公寓管理中心进行登记,由宿管员对其外衣表面及携带物品表面进行喷雾消毒。对于私自外出或强行外出的,按照学院有关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关闭窗口
教师办公系统 院级仪器管理平台 化学学院论文评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