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制度

当前位置: 首 页>>学生社区>>公寓制度>>正文
潍坊职业学院走读生管理规定
2026-09-03 14:17  

潍坊职业学院走读生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的住宿管理,规范走读生申请、审批手续,保障广大走读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的规章和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走读生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申请走读的基本条件

申请走读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家庭住地(父母居住地)在潍坊市城区内且交通方便区域;滨海区家庭所在地限距学校方圆10公里以内区域;

2.因身体健康原因在学校居住不便治疗;

3.其它特殊原因必须走读的。

二、审批程序和基本要求

1.走读生申请及手续办理每学期初办理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办理。每年新生待入学后办理,所有办理走读手续的学生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定期检查走读情况

2.凡申请走读的学生,均要按要求详细填写《潍坊职业学院学生走读申请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走读申请表》),需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有效证件;父亲或母亲因身体原因需要由学生照料者,还需提供其父亲或母亲的病情证明材料。

3.申请走读的学生需经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同,并在《走读生申请表》家长意见栏、家长承诺栏内由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申请资格。

4.《走读申请表》须经辅导员签署意见、所在二级学院领导审核、学生工作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批准后生效。

5.已批准走读的学生,若再申请在校住宿,需书写住宿申请书,经家长、辅导员、二级学院签字后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住宿,同时报财务处缴纳住宿,报安全保卫处注销走读出入证。

三、走读生的日常管理

1.凡经批准走读的学生,学校不再为其提供床位,原床位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调配。

2.走读生必须按照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课,完成各项教学任务,不得有旷课、迟到或早退现象,并应积极参加班会和其他集体活动,由所在班级进行考勤。

3.走读生放学回家进出校园,必须同时出示出入证和学生证,以便安全保卫处门卫或保安人员查验;严禁将出入证借于他人使用。

4.凡未经学校批准而擅自走读的或发现走读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私自在校外租房或有其他违纪行为,所在二级学院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责成学生返校居,同时要依据《潍坊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5.走读生在校外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走读期间发生人身或财产安全等意外事故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第四章第23、24条规定处理。

6.有关班级、二级学院要建立走读学生档案,把走读学生的教育管理列入常规工作,定期与走读学生家长联系,要掌握走读生的学习、生活及遵章守纪等情,做好走读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等工作。

四、办理时间要求

1.申请走读的学生由辅导员学生走读申请的有关材料上传智慧校园办公平台“学生走读申请流程”办理。

2.经审核批准后,各二级学院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将走读生的有关材料分别存档,以备检查。各二级学院自行汇总走读生名单(附件2),并将汇总名单盖章后送达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安全保卫处由安全保卫处办理走读出入证

3.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汇总二级学院走读生名单,统一报学院财务处办理住宿费手续。

五、其他

1.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潍坊职业学院走读生汇总表




附件

潍坊职业学院走读生汇总表


二级学院盖章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号

身份证号

专业班级

现家庭地址

1







2







3







4




























备注本表发送交至安全保卫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各1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