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员工
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2026年9月16日修订)
为加强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公寓物业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意识,促进学院安全稳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有关要求,结合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寓物业员工安全事项再作具体要求。
1.物业员工要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隐患(高血压、心脏病、脑梗心梗后遗症、传染病、癫痫、精神病及身体严重残疾、各类传染病等),入职前必须要向学生公寓中心交近期的县级以上医院的或正规体检单位的身体状况证明,无证明的或身体有异常的禁止录用;
2.学生公寓各岗位人员要遵纪守法,适合从事学校管理服务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等问题;要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酗酒、赌博等);入职前向学生公寓中心交近期的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此证明的禁止录用;
3.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有其特殊性,其中,主管、楼长、安全门卫员有服务帮助学生的责任,有关心教育学生的任务,有巡查各楼层的任务,有随时记录和统计、上报楼内各类事项的工作,为此,主管、楼长、安全门卫员除有一定的文化程度(主管和楼长高中、中专及以上、安全门卫员至少初中毕业)外,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3周岁,女性不得超过60周岁。楼内保洁工作劳动量大,且需每天上下楼清扫,要保证不出现意外事故,不得录用年龄偏大的公寓保洁人员;
4.要保持公寓管理服务岗位人员的稳定,不得安排非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入楼替岗替班工作,若有人员变动时,应及时报学院学生公寓中心审批;对有违法违纪违规或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服从管理、身体出现异常的人员,学院公寓中心有权提出调整更换;
5.公寓物业公司要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如,上下班交通安全,不违章行驶,校内驾驶车辆低速行驶,避让行人;公寓消防安全,懂得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不在楼内使用明火、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私接电源、电动车及其电池不入楼等;维修施工安全,不带电作业,施工设立安全警戒标识或围挡,高层作业佩戴安全器具,不酒后作业;门卫员工不得连续几天值班等;
6.要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如,爱护学院的公共财产设施和师生的财物,不私自拿用、偷盗;要尊重爱护学生,不做侵犯学生利益的事情,不与学生发生冲突;要维护国家和学院安全稳定,不传播宗教、不传播低俗或反动信息、不编造传播谣言或恐怖信息;严禁“黄赌毒”等;
7. 管理好公寓楼大门,服务好学生进出。严谨、规范、温情、合规。公寓门卫既要严格值守,又要灵活地、人性化地处理遇到的事情,特事特办。(1)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尤其是门卫员不得随意离岗、不得不理睬学生、不得离岗干其他工作;(2)深夜学生返回公寓时,无论什么情况,都要先让学生进楼进舍,后续再查晚归原因;(3)深夜因急事(生病、家中急事等)需外出的学生,只要查看问询学生情况属实或接到辅导员电话后,即可登记及写明原因予以放行;(4)门禁闸机通道要畅通,突发意外情况,如失火、地震等,要立即打开所有门,收缩闸机挡板,打开通道。夜间熄灯后,要收缩闸机挡板,打开通道。下课学生集中返回时,同样如此。(5)无论何时,只要公安出警、医疗救护、消防、安全检查等需进楼,需立即开门准入并协助;
8.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公寓物业公司负责人要定期通过“话家常”“唠唠嗑”等方式与员工沟通交流,全面排查员工之间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苗头性隐患和不稳定因素,了解员工思想、家庭、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惑、烦恼,及时发现并登记上报公司,会同当事人家人、学生公寓中心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开展谈心谈话,多元化解,确保矛盾不升级、纠纷不扩大,确保公寓物业员工思想稳定、情绪稳定,消除发生意外事件的隐患。
公寓物业公司负责人是公寓物业员工安全管理的首要责任人,要按照学院及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公寓物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加强员工管理,确保学院安全稳定。各公寓楼长负责本楼的管理服务工作和物业员工安全管理,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教育管理、关心指导各自楼的物业员工,协力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